新华小记者与您一起铭记历史 勿忘国耻
新华小记者南京大屠杀历史回顾
1937年12月13日 (丁丑年冬月十一)
南京大屠杀
在77年前的今天,1937年12月13日 (农历冬月十一),南京大屠杀。
1937年12月13日 ,日本侵略军占领南京。在华中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六师团长谷寿夫的指挥下,对中国军人和南京百姓进行长达6周的血腥大屠杀。据载,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28案,包括被集体枪杀与活埋的计19万余人;零散屠杀858案,仅被收埋的尸体就有15万多具。日军在6周内共屠杀南京市民和放下了武器的中国官兵30余万人。曾在长江岸边参加毁尸灭迹的日军少佐太田寿供述,经他与安达少佐在南京下关码头处理的就有10万以上的尸体,其中掩埋、焚烧的约3万多具,其余投入长江去了。这一举世震惊的暴行,受到世界舆论的普遍谴责。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审判日本战犯的决议书中指出,“日本兵完全像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地来污辱这个城市”,“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
新华小记者聚焦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目前已成为国际惯例。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
中国首个国家公祭日
1937年12月13日的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新华小记者默哀 祭奠遇难同胞
2014年10月13日(习近平: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
新华小记者与众默哀
今日上午10时,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举行,全体默哀1分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时强调,历史不会因时代变迁而改变,事实也不会因巧舌抵赖而消失。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日本侵略者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震惊了世界,震惊了一切有良知的人们。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都对南京大屠杀惨案进行调查并从法律上作出定性和定论,一批手上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战犯受到了法律和正义的审判与严惩,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国家公祭仪式举办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官方为铭记南京大屠杀事件而筹建,位于中国南京城西江东门茶亭东街原日军大屠杀遗址之一的“万人坑”。1985年8月15日落成开放。